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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蒙冤:六旬老人汪宗成的五年 “妨碍公务” 申诉之路

发布时间:2025-10-22 18:06编辑:青云来源:未知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日益高涨。然而在安徽亳州,六旬农民汪宗成却被五年前的一桩 “妨碍公务罪” 判决深深困扰。他始终坚称自己蒙冤,持续向相关部门申诉控告,质疑案件中的程序违法、证据造假与权利剥夺问题,期盼司法机关重新审视此案,还自己清白,也还司法公正一个公道。

突发传唤:夜间抓捕背后的程序争议

案件的起点要追溯到 2018 年 8 月 14 日晚。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木阁行政村的宁静夜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警务行动打破。根据汪宗成提供的资料,当晚 9 点左右,他接到赵桥派出所民警颜某的电话,要求其前往派出所。汪宗成在电话中多次询问事由,但对方始终含糊其辞,仅表示 “来到派出所再说”。因天色已晚且未获知传唤具体原因,汪宗成未按要求前往。随后发生的事情让他深感不公:两辆警车搭载八名执法人员直接来到他家进行抓捕。

汪宗成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明显程序问题:

执法人员未依法告知其传唤原因和依据;

未出示任何合法的传唤证或相关文件;

直接将他强行带走,未保障其基本知情权。

汪宗成认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传唤需告知原因和依据,且对非现场发现的嫌疑人应使用传唤证,而此次执法明显违反上述规定,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

核心争议:卖树纠纷与 “暴力抗法” 的事实拉锯

此次警务行动的根源,是汪宗成于 8 月 6 日卖掉自家八棵树一事。邻居陈某以 “偷卖” 为由报案,而这背后还牵扯复杂的背景与证据争议:

树木归属与关系质疑:民警抓捕时称有村干部证明树木不属于汪宗成,但始终未向他及家属出示该证明。汪宗成表示,报案邻居与其父存在长期宅基地纠纷,且该邻居与派出所负责人有亲戚关系,这让执法公正性存疑。

“暴力抗法” 的证据反驳:最终判决认定汪宗成 “以抓咬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造成证人李某等执法人员受伤”,还称他 “抓着警车后保险杠不放”。但汪宗成提供了多项证据反驳:

现场视频佐证:其儿媳拍摄的 8 段视频显示,汪宗成被抓捕时未进行任何反抗、抓挠或撕咬,反而 “在地上睡着”;视频同时证明,涉事警车后部并无保险杠,与判决书描述完全不符。

执法记录仪缺失:现场民警携带了执法记录仪,但这一能还原真相的关键影像证据,未在庭审中展示。汪宗成认为执法人员故意隐瞒了该原始客观证据。

“受伤” 证据存疑:判决书中提及的 “执法人员受伤”,证人李某本人并未提及受伤情况;所谓 “抓伤证据碟片”,更是在汪宗成被拘留 11 天后才出现,存在事后伪造嫌疑。

被迫供述的指控:汪宗成还表示,8 月 15 日他到派出所讨说法时,在审讯室被辅警李某用警棍殴打。因自身二级残疾、身体难以承受,他才被迫承认了 “乱抓、乱咬” 等不实指控。

此外,同村村民的证言也从侧面印证部分事实:一位村民称,8 月 14 日晚听到外面有争执声,出去后看到汪宗成在警车右侧较远处坐着,双方各说其词;自己未看到汪宗成抓咬执法人员,最后看到汪宗成在家门口睡着。

司法程序:多项诉讼权利被剥夺的质疑

汪宗成在质疑案件事实与证据真伪的同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司法程序也提出了系统质疑,认为多个环节存在程序瑕疵,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

审判限制陈述

据汪宗成反映,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法官曾明确限制其陈述范围,要求他仅针对提问进行回答,而不得主动补充说明案情细节。这一做法使他难以全面陈述案件经过和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解释,限制了其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

关键证人未出庭:汪宗成指出,所有指控其犯罪的关键证人,包括参与执法的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均未出庭接受质证。同时,被认为能直观还原现场情况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也未在庭审中展示,也未对未展示原因作出合理解释。这种情况使得汪宗成无法通过交叉询问核实证言细节,难以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有效质疑。

公诉证据来源存疑:庭审中,检察院指派的公诉检察员宋某出示的证据主要为派出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汪宗成表示,这些材料多为 "口头说明式" 的书面记录,缺乏足够的佐证。更重要的是,他未能对这些证据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进行核查,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辩护权未得到保障:汪宗成称,法院曾承诺为其安排免费法律援助律师,但最终开庭时律师并未到场,也未说明原因。作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老人,缺乏专业法律帮助使他难以有效行使辩护权,无法在庭审中充分质疑控方证据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综合质疑:基于上述情况,汪宗成认为法院在未充分质证和调查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主要依据派出所单方提供的书面证据和他自称 "被迫作出的供述"。他认为这种审理方式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公正裁决,

持续申诉:五年维权路与未熄的清白期盼

一审判决后,汪宗成并未放弃。自服刑期满,他便开启了漫长的申诉控告之路,将此案视为余生最重要的使命。他先后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提出申诉,同时控告相关执法人员涉嫌伪造证据、滥用职权,控告公诉检察员和法官在案件处理中程序违法、敷衍塞责。

然而申诉过程并不顺利:他提供的新证据,如树木归属的假证明、通话录音等,均未被法官接纳;甚至他提交的证据碟片,还被莫名 “抽掉”。法院在审理中始终以 “没有证据” 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诉。即便如此,汪宗成仍坚信自己手中的通话录音、现场视频等 “最有力的证据” 能证明无罪。他恳求国家信访局及司法监督部门,能依法全面启动再审程序,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调查涉事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撤销错误判决,还他一个迟到的清白。

案件结语:司法公正与公民权利的深层思考

这起看似普通的 “妨碍公务” 案件,背后牵扯的是公民权利保障、执法程序公正及司法公正等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汪宗成一家五年的申诉之路,不仅揭示了部分法律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也承载着普通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朴素期待。他们期盼通过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让更多人看到:法律的公平不应是口号,每个公民都应能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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