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会有这种事
2015年李永政购买了泰安朗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格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2016年2月朗格公司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当事人李永政作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3.2%,成为法定代表人,新增丁立斌等多位股东。2017年1月朗格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当事人李永政作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0.3333%,丁立斌退出朗格公司,其亲弟弟丁立超出资396万元,成为新增股东,持股比例为33%。
因对朗格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政不满,丁立斌、丁立超、丁立良兄弟三人于2020年2月22日18时许,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共计9人,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突然进入朗格公司经营场所,向当事人李永政提出要对公司账目进行对账,并且要求在对账没有完毕之前公司停止经营。并以李永政父母的安全为威胁,强行将当事人李永政赶出公司,并将已复工的13名工人驱离公司,让他们另行等候通知再来公司上班。(下图为复工工人在场情况的证明)
丁立斌、丁立超、丁立良第9人用铁链将公司车间大门上锁、工厂大门锁上,配电室拉闸上锁,将朗格公司名牌砸毁,将当事人李永政的奥迪轿车轮胎扎破。(下图为汽车轮胎被扎破的证明)
2020年2月23日上午,当事人李永政将上述情形根据疫情防护管理要求报告给了网格管理负责人王庆墩主任,并请求政府出面进行处理(下图为请求政府处理的说明及沟通截图),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当事人李永政在事后多次与丁立斌电话、微信沟通,希望先复工以完成210余万元的客户订单,同时进行公司账目核对,但丁立斌拒不同意复工,坚持先对账,无奈当事人李永政被迫同意了丁立斌的对账要求。
根据丁立斌通知,2020年3月4日当事人李永政来到朗格公司与丁立斌、丁立超见面会谈。丁立斌、丁立超拿出提前打印好的多份文件让当事人李永政签字,文件主要是借条、结算协议、协议书等,是为了虚构朗格公司欠丁立斌、丁立超及其实际控制的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的事实。
当事人李永政基于210万元客户订单及公司职工的工资,同时被丁立斌、丁立超对父母安全威胁的胁迫下,无奈只能在丁立斌、丁立超拿出的多份文件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加盖上公司公章。在公司财务账册未出示,公司财务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李永政与丁立斌、丁立超完成了虚jia对账,丁立斌让当事人李永政先回家等候复工的通知。
2020年3月6号,丁立斌在公司办公楼入口处张贴虚jia股东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是任命丁立斌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部工作;丁立斌、丁立超、丁立良三兄弟自此实际掌管控制了公司一切事务,李永政作为公司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依然进不了公司。(下图为股东会决议)
2020年3月25日,当事人李永政作为公司法定表人接到了高新区法院送达的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朗格公司的民事起诉状。(下图为起诉状)。
当事人李永政为案件聘请了律师,律师调档中从工商局的公司章程内发现当时开始时做的房屋租赁合同与逼签的协议欠款存在巨大差异,并被出卖给了抢占方。
为了能抢夺朗格公司的资产,丁立斌、丁立超及其控制的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开始了霸占生存资料并更换场地标识。首先,停止朗格公司的生产经营。其次,朗格公司50余名员工中,40余名员工被辞退,10余名员工转入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甚至网站及钉钉工作群组也换成“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下图为员工转入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最后,朗格公司全部的生产设备(价值约2500万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车辆(价值约2000万元)被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占用使用,并转移朗格公司技术资料库及其专利,生产出来的产品以泰安顶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收款。(下图为丁立超询问笔录,明确其占有朗格公司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