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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区:职业放贷团伙引争议,司法公正遭质疑

发布时间:2024-09-20 11:19编辑:青云来源:未知

       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一起涉及职业放贷团伙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事件的发展充满曲折,凸显出对司法公正的严肃拷问。

一、事件的核心人物是被指为放贷团伙头目的徐某亮及其妻子徐某平。据了解,从2013年11月5日至2015年2月17日,徐某亮、徐某平夫妇向金某峰及前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放贷 16 笔(次),总计金额 570万元,利息高达3分。借款合同和借据呈现同一格式化,且出借人姓名处空白不填写。所有的570万元借款均由徐某平个人帐户支付给借款人金某峰。张某鹏对其中14笔共计金额497万元做过担保,但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徐某亮却在2016年4月下旬诱使金某峰重新更改借款合同和借据32份。令人震惊的是,对其中70万元根本没有担保过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却加盖了张某鹏公司公章,同时对八笔借款335万元借款合同和借据进行伪造、更改。

       徐某亮被指通过串通收买张某鹏公司管理人员周某盗盖公司公章,涉嫌伪造证据。此后,徐某亮在2016年5月期间起诉前,将出借人姓名空白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及相关证据材料填写上徐某宏姓名,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宣州区人民法院和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前后历时七年之多,累计进行了八次判决、裁定。

       期间,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17)皖1802民初5786之二裁定涉嫌经济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然而,徐某亮将同一个案件事实、同一个案件标的(570万元)拆开,以两个案件分两次向宣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最终,宣州区人民法院(2021)皖1802民初4016号和(2021)皖1802民初4019号判决中,法官徐某在审判过程中,对谁是真正的出借人这一关键事实部分,仅听信放贷人一面之词。实际在16笔570万元借贷中,徐某宏没有转款一分钱给徐某平,更没有转款给金某峰。而且,法官对徐某亮伪造证据、更改借款合同和借据的事实不予审查,导致判决完全错误。

       在此案中,发回重审的是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某,但在事实不变且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马某自己发回重审自己又改判,这其中的缘由令人疑惑。为维护公平正义、查清事实真相,张某鹏七年来长期多次信访,只想让真相大白。张某鹏请求市区政法委领导协调区法院调出部分被伪造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原件,提供给鉴定机构重新做出鉴定意见,并承诺本次鉴定后不再要求再做鉴定,费用由张某鹏公司承担。然而,市、区政法委五次召开会议,宣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某和法官徐某却极力抗拒提供鉴定所需要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原件。法官徐某对本案已经判决错误,却有资格参加区政法委协调会议,这种行为明显是护短,包庇放贷人,严重干扰信访。8月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王书记亲自主持会议,但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

二、徐某亮依仗地方势力,长期在宣州区周边地区高利放贷,由于资金短缺,他以自己的“宣城市鸿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借用发小戴某的“宣城市新浪洁具有限公司”及徐某宏的“安徽瑞丰农业开发公司”等,虚构事实非法在徽商银行宣城支行和宣州分行套取大量资金进行高利转贷。仅徐某亮之妻徐某平一人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就有民间借贷案件34起,中院1起,被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职业放贷人,这还不包括徐某亮、徐某宏、徐某怡、唐某清、陈某军、杨某霞、江某凤等团伙成员。徐某平转款16笔放贷给金某峰本金570万元,获得净利息高达1070万元,致使金某峰公司破产倒闭,担保人公司遭受7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

       为此,市公安局新局长到任后,张某鹏于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6月4日又开始向安徽省公安厅、宣城市公安局及宣州分局领导举报,徐某亮放贷团伙虚构事实套取国家金融资金高利转贷,涉嫌刑事犯罪。2024年6月12日,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民警汤某、李某通知张某鹏去宣州分局并做了完整的询问笔录,开具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宣州公(公刑)受案字 [2024] 1796号回执。但案件受理后,张某鹏多次催问无果。在2024年8月9日,宣州公安分局出具宣州公(公刑)不立字 [2024] 156号不予立案决定书。公安民警李某承认查实徐某亮在徽商银行确实贷款300万元,但辩称是循环贷款。戴某贷款300万元,转给徐某平260万元,徐某平转贷给了曹某,李某又辩称曹某的借款不付利息。然而,徐某亮以职业放贷为业,怎么可能不收利息?而且徐某亮与曹某以前根本不认识,第一次去找徐某亮借款是张某鹏带曹某去借的50万元,利息3分,且张某鹏做了担保才放贷。公安民警李某在这两起高利转贷案件中听信被徐某亮一方伪证,混淆是非,出具宣州公(公刑)(2024)15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张某鹏于2024年8月11日再次向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申请复议,并提出徐某亮有宣城希达投资公司担保多宗银行贷款的重大线索。但宣州公安分局2024年9月9日刑事复议决定书宣州公(刑)复字 [2024] 11号仍然不立案。

       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宣州区司法公正的深刻担忧。职业放贷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而司法部门在处理过程中的种种不当表现,让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实现产生了质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起事件,彻查职业放贷团伙的违法行为,纠正司法错误,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