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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人为本 为基层干部“减负”

发布时间:2024-06-25 15:57编辑:青云来源:未知

基层干部压力很大已成共识。上级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而乡镇基层却是以一头对多头,工作十分忙累,恰如“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但基层干部是伟大的、是坚韧的、是值得尊敬的。一直以来,基层干部在落实政策,推动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政策落实的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基层,焦点同样在基层,这个群体承载了过多的负担与压力,办文办会、迎接检查、“属地管理”如同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是办文参会处理文件。“文山会海”经过“三令五申”的整治之后,确实好了许多,但在基层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不少乡镇主官调侃自己是“职业会长”,“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准备开会”。“大会要统一参加,小会要亲自参加;工作布置会要主动讲话,任务接受会要主动参加”。也有部门负责人无奈的说“一年365天,只要上班就天天要开会,上午开下午开,晚上还要接着开”。话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会议过多却是不争的事实。有的会是陪会,意义不大。除了会议多,还有文件繁多,收看了电子版,还要收纸质版,看了“上上级”的文件,还要学习上级的贯彻文件,然后自己再下发一个文件。有领导干部说“我知道文件很重要,但当你看到从省到市到县的文件是上下一般粗,是厚厚的一叠同样内容的文件时,就很头痛,基本就只看标题不看内容”。 据某局统计,全年共收上级机关各类文件300余件,下发至乡镇400余件。某乡镇办公室统计,2018年共收各类文件通知材料1千多件,下发至村、站(所)百来件。这些文件的起草、印刷、下发、阅批、贯彻占用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也造成了大量的财力的浪费。

第二座大山是迎接检查督查问责多。虽然中央、省下发多个文件要求整改、缩减督查核查验收内容和次数,但对乡镇基层而言,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多的时候,上级检查就多,有综合的、有业务的、有作风的。有的不以督查的名义,而是以所谓的调研方式进行督办。上级得知“上上级”要来检查、调研某项工作的时候,就会组织“演习”,搞得基层苦不堪言,又不敢发作,怕得了个不重视该项工作的“帽子”。据某乡(镇)扶贫办统计,去年一年共接待县级以上各类检查、抽查、备查活动高达40余起,平均每月3次,所以出现了没有节假日,没有周末,没有白天黑夜的“疲劳战”。而且督查、调研过后就是“内容丰富”的督查整改内容,有的乡镇拿到整改内容时,哭笑不得,全部整改完就等于重新干一遍,这种各级层层加码的整改内容屡见不鲜。以整改是否到位带来的隐性后果就是追责问责。

第三座大山是“属地管理”带来的内心焦虑。前面两个现象还可以咬紧牙关承受,但“属地管理”四个字却快要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属地管理”本身是职责、是担当、是责无旁贷的,但“属地管理”却在一定条件下成为某些行业、某些职权部门的责任“挡箭牌”,成为任务的“推卸器”。个别部门官僚主义严重,形式主义盛行,责任层层下压分解,职权却牢握手中。别人来请示汇报,寻求工作上的支持协调,却是一个“推”字打发。比如,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因为路边上有民房,所以整个道路两边路肩上种菜的事都成了乡镇要管的事;又比如,拆除有污染的非法企业,很多时候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发一个整改通知单,关停通知单,剩下的都是乡镇干部的事,如果没拆除,没整改,就是“属地”责任;再比如,拆除禁养区内的养猪场,拆的工作归乡村干部,审核批款的职权却不下放,导致乡村干部两头跑,两头受气,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业务部门就以党委、政府名义通报批评。这是角色严重错位的表现。当然“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好,不论是信访稳定,还是民生实事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守土有责。

基层单位的种种“负担”,虽然部分原因是由于基层干部对上级精神的理解把握出现偏差造成的,或者是基层干部能力不足引发的,但追根溯源,上级机关对此应负有更多的责任。比如,“双重标准”导致“顾此失彼”,尤其是以扶贫检查及多层级检查标准不一尤为明显;“政出多门”导致“重复作业,同一项工作一旦涉及多个部门后,就容易互相折腾;“层层加码”导致“疲于应付,为了政绩、面子,不少地方、单位是层层加码,美其名义,“人无压力轻飘飘”。“重负”之下,时间“缩水”,标准“拔高”,基层单位在开展工作中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状态,即:被动应付多、主动谋划少;加班加点多、实际绩效少;短期行为多、长效机制少。

长此以往,工作质量自然难以保证,干部心理健康难以得到疏导。而且,上述问题并非某一乡镇独有的现象,“谁生病就要谁吃药。”不能“上面生病下面吃药,也不用下面生病上面吃药”。对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基层干部“减负”。减精神之负。关心关爱,不能仅仅局限于干部选拔、使用这种单一手段,还要合理的化解疏导他们的精神压力,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尤其要结合实际,多开展基层干部的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彻底为基层干部“正名”。减责任之负。责任追究要“严”而有“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不断探索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决不能让“严格追责”成为有关部门随意使用的“私刑”,更不能纵容有关部门以“问责”为挡箭牌,吓唬基层干部,把责任推御到基层,而是该本级承担的责任要切实承担起来,切实减轻基层的责任压力。减任务之负。“属地管理”要依法依规的落实责任。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为导向,清理乡村一级的事务,通过清理整合,减少对村一级的考核评比,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轻任务负担。

只有做到严管与厚爱并举,激励和减负结合,真心实意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支持基层干部,服务基层干部,才能真正激发每一名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为基层干部减负,确保党的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实有力。(江西  公文私塾李老师)